参与为“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制定讨论方案的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20日说,与本地通话不同,例如一个北京的手机用户漫游到上海,可能发生以下三种费用。
第一部分是北京手机用户到上海后通话,必然要占用上海的移动运营商的网络,会发生相应的成本,这个成本就是在上海本地的通话费。对于这一部分,目前按照后付费用户每分钟0.4元收取,预付费用户每分钟0.6元收取。
第二部分是上海的移动运营商看到这个号码不是自己的,而是北京的,是否应该提供服务呢?这就需要向北京的移动运营商进行查询。北京的移动运营商在查询之后对上海进行回复,并通知上海方面可以提供服务或是欠费不可以提供服务,这是一个建立漫游的过程,这一部分费用在电信行业称作手机漫游费。
这部分为了建立漫游而收取的费用,就是在第一部分0.4元和0.6元的基础上各加0.2元,于是就变成了每分钟0.6元和0.8元。在政府有关电信资费的文件上都是把这两部分合在一起,称为“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即包括在漫游地的本地通话费,以及建立漫游的费用。所以,这次的听证会也称为“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的上限标准方案”,跟建立漫游收取的0.2元不同。 (冯晓芳、张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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