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票的除权除息日,证券交易所都要计算出股票的除权除息价,以作为股民在除权除息日开盘的参考。
因为在收盘前拥有股票是含权的,而收盘后的次日其交易的股票将不再参加利润分配,所以除权除息价实际上是将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予以变换。这样,除息价就是登记日收盘价减去每股股票应分得的现金红利,其公式为:
除息价=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股票应分的股利对于除权,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格除去所含有的股权,就是除权报价。其计算公式为: 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1+每股送股率) 若股票在分红时即有现金红利又有红股,则除权除息价为: 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应分的现金红利)/(1+每股送股率) 上市公司有时也将配股与分红派息同时进行,其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公式为: 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应分的现金红利+配股率×配股价)/(1+每股送股率+每股配股率)
如某只股票在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为15元,拟定的分配方案分别为①每股派息0.8 元;②每股送股0.8股;③每股送0.5股派息0.3元;④每股送0.5股派0.3元配0.4 股,配股价5元,分别计算除息、除权价。
①每股派息0.8元,计算除息价。 除息价=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股票应分的股利 =15—0.8=14.2(元)
②每股送0.8股,计算除权价。 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1+每股送股率) =15/(1+0.8) =8.33(元)
③每股送0.5股派息0.3元,计算除权除息价。 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应分的现金红利)/ (1+每股送股率) =(15-0.3)/ (1+0.5) =9.80(元)
④每股送0.5股派0.3元配0.4股,配股价5元,计算除权除息价。 除权价 =(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应分的现金红利+配股率×配股价)/ (1+每股送股率+每股配股率) =(15-0.3+0.4×5)/ (1+0.5+0.4) =8.87(元)
四、送红股的利弊 在上市公司分红时,我国股民普遍都偏好送红股。其实对上市公司来说,在给股东分红时采取送红股的方式,与完全不分红、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等方式并没有什么区别。这几种方式,都是把应分给股东的利润留在企业作为下一年度发展生产所用的资金。它一方面增强了上市公司的经营实力,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另一方面它不象现金分红那样需要拿出较大额度的现金来应付派息工作,因为企业一般留存的现金都是不太多的。所以这几种形式对上市公司来说都是较为有利的。
当上市公司不给股东分红或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时,这部分利润就以资本公积金的形式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中。而给股东送红股时,这一部分利润就要作为追加的股本记录在股本金中,成为股东权益的一部分。但在送红股时,因为上市公司的股本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上市公司需到当地的工商管理机构进行重新注册登记,另外还需对外发布股本变动的公告。
但不管在上述几种方式中采取那一种来处理上一年度的利润,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并不发生任何变化,未来年度的经营实力也不会有任何形式上的变化。
而对于股东来说,采取送红股的形式分配利润将优于不分配利润。这几种方式虽都不会改变股东的持股比例,也不增减股票的含金量,因为送红股在将股票拆细的同时也将股票每股的净资产额同比例降低了,但送红股却能直接提高股民的经济效益。其根据如下: |